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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中医院承认未及时上报“刺五加”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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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0 17: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核心速读

  10月27日,本报报道了“刺五加注射液”事件后全国首例起诉,来玉溪度假的香港患者翁女士认为玉溪市中医院存在过错,没有及时把“刺五加”引起的不良反应情况上报。10月28日,记者来到玉溪市中医院采访得知:早在7月底,该院就出现过一例“刺五加”不良反应情况,而医院没有及时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和药监局,直到8月初又有一例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后才上报。

  “女儿有个意外我才是罪人”

  记者在玉溪采访了翁女士60多岁的老母亲白大妈。“女儿定居在香港,有3年时间没见女儿了,也特别想看外孙,7月份,外孙正好放暑假,就叫他们来云南让我看看,没想到出了这种事,要是女儿有个三长两短的,我这个老太婆就成了罪人……”白大妈回忆当时的情景仍然心有余悸。

  老人说:“我女儿是腰椎间盘突出才到医院治疗的,她平常没有别的病,住院期间,我一直陪在身边。7月25日、26日,女儿两天输液中都出现头痛、皮肤瘙痒难忍等不良反应。医生又开了止痛针水给她打,痛苦才有所减轻。27日,医生又继续给女儿输液,她突然出现昏迷、休克、血压降低等危险症状,医院还下了病危通知。后来,女儿转到玉溪市人民医院抢救了10多天才脱离危险。”老人说,出现这种情况,医院为何不上报呢?

  家属质疑医学鉴定结论

  9月24日,医患双方共同委托了玉溪市医学会对事故进行了鉴定。10月7日,玉溪市医学会作出鉴定意见:医院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违反诊疗护理规范的事实:一是对“刺五加”的不良反应未履行告知义务,二是对剩余注射针水没有封存。医院与患者中毒休克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但患者存在损害事实,医院应承担轻微责任。

  针对玉溪医学会的鉴定,翁女士的代理人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坷提出了几点质疑:玉溪市医学会的鉴定前后矛盾,避重就轻;医生给患者打“刺五加”针水时,始终没有告诉患者该针水可能出现的后果和不良反应,剥夺了患者的知情权;7月25日,翁女士第一次使用“刺五加”针水出现不良反应时,医院没有引起重视,更没有采取任何抢救措施,接下来的两天,医生继续给患者使用“刺五加”。直到7月27日,翁女士出现病危休克,医院方没有封存没有打完的针水,有销毁证据的嫌疑;另外,病历是在1个星期后才封存的,院方有篡改病历的痕迹。

  翁女士对玉溪市医学会的鉴定不服,已经向云南省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翁女士的弟弟认为:姐姐连续3天出现不良反应,没有引起医院的重视,更没有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上报;假设玉溪市中医院及时上报了患者出现不良反应,红河3例“刺五加”患者就不会死去。事情像患者家属所说的吗?

  玉溪中医院出现过两例

  10月28日下午,记者来到玉溪市中医院医务科采访。该科科长雷翔说:“患者出现异常应该分两种渠道上报,一是行政的上报,二是药品不良反应上报。10月17日,卫生部通报红河3例患者死亡后,我们从行政渠道向玉溪市卫生局报了两例不良反应患者。而药品出现了不良反应,应该由医院药剂科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中心上报。翁女士的确在我们医院打‘刺五加’针水出现不良反应,7月27日那天,患者出现昏迷休克时,医院采取了抢救措施,第二天,家属就要求转院治疗。”医生在给患者打“刺五加”针水时,没有告知患者“刺五加”存在不良反应,这一点是医生失职。

  玉溪市中医院药剂科一位负责人说:“翁女士使用‘刺五加’出现休克后,当天并没有把这一情况及时上报,之后,也就是在8月9日,医院里又出现一例不良反应患者,8月10日,我们才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检测网络反映。”记者在药剂科电脑记录上看到:玉溪市中医院上报时间是8月10日,而省药品不良反应中心接收时间却在10月10日,怎么会整整两个月时间才接到呢?该负责人支支吾吾地说:“这个,我也不知道。”

  罗坷说:省医学会鉴定结论一下来,家属就将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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