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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口计生委主任称晚婚不应过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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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3 13:3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张枫在今天《南方日报》专访文章中指出:年轻人“性待业期”偏长,“很不人道”,晚婚不应过晚。

  记者:现在年轻人的婚育观念有很大改变。一来生活压力太大,二来怕麻烦,所以出现了不少大龄“单身贵族”,对此你怎么看?

  张枫:的确如此,以前要反复给老百姓讲“晚婚晚育”的好处,现在你不说,大家也会自觉这样做。但我认为,也不能太晚。比如,我儿子今年29岁了,我劝他早要小孩,他拿“晚婚晚育”来回敬我。我说,晚婚晚育也是要有个度啊。

  先说晚育,从科学角度说,女人的最佳生育年龄在24—28岁。现在很多职业女性为了拼事业,过了30岁才结婚生育。高龄孕妇太多,这对母婴安康不利。

  再说晚婚,科学研究表明,由于生活方式和饮食结构的变化,与20年前相比,男性第一次遗精和女性第一次月经的平均年龄提前了一年。现代人发育早了,结婚却更晚。由于我国道德传统不提倡婚前性生活,这样从生理上讲,从发育到有性生活之间的“性待业期”太长了。古人一般是18岁就可以结婚。但现在男子从14岁发育,到读完大学二十几岁,工作几年再结婚就三十多了,这个待业期起码有十几年,这是很不人道的,肯定会出问题。所以,晚婚不应过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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