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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基本常识(1)--乙肝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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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8 20:3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血液途径传播:注射、输血、血制品、针灸、采血、文身、穿耳环孔、公用牙刷、刮须刀、理发刮脸、口腔科、手术、注射、输液等等,以上操作过程中如果沾染上带有乙肝病毒的微量血液飞沫,都有可能造成感染。

2、日常生活密切接触传播:乙肝病毒存在病人或病毒携带者的唾液、汗液、鼻咽分泌物与初乳中,可以通过黏膜或皮肤微小的创口进入机体造成感染,尤其是唾液传播更利害。乙肝病毒在体外存活力较强,必须在煮沸100度10分钟后或高压蒸气消毒才能灭活。

3、母婴传播:母婴传播率为22%-50%。妊娠后期患有乙肝、或HBsAg和HBeAg曾为阳性的母亲所生的婴儿90%以上会被感染,并易成为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

4、昆虫叮咬传播:热带、亚热带的蚊虫,各种吸血昆虫。

5、性接触传播:乙肝病毒可存在于病人的精液、阴道分泌物和经血之中,故性接触是一条重要的传播途径。


   乙型肝炎的主要传染源----是体内带有乙肝病毒(HBV)的人:

   1、包括各型乙肝患者、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携带者、及(HBV)阳性其他患者(肝硬化、肝癌);

   2、尤其是急性乙肝潜伏后期和发病初期传染性最强;

   3、无黄疸型乙肝患者在数量上要比黄疸型乙肝患者多出5-10倍。因无黄疸,这类人其临床症状不明显,不易被发现,故对易感人群更具危险性;

   4、HBV的慢性携带者占我国人群的10%-20%,这些人长期带菌,在潜在和母婴垂直传播上,起着重要作用;

   5、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母亲往往会使全家和子孙后代都带上乙肝病毒,说明携带HBV 的女性是乙肝传播的重要传染源;

   6、慢性乙肝患者病情复发或恶化时,也具有传染性。

    HBsAg携带者是否具有传染性以及传染性的大小,不能光凭HBsAg是阳性而定,还要结合检查其他指标而定。

   如:HBeAg(+)、或核心抗体阳性、或HBV-DNA(+)、或DNA-P(+)、或PHSA-R(+)、或前S(PseS)抗原阳性。HBsAg携带者只要伴有以上某个指标为阳性的就有传染性,而且传染性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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