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谐缘

 找回密码
 审核注册
搜索
查看: 1747|回复: 0

按接通时间付费 全新网络广告模式中国起航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5-13 15: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告业务模式的发展是随着社会整体技术、消费模式以及广大受众的关注焦点的变化而发展的,从开始诞生的第一个文字型广告模式开始到现在,广告业从盈利模式而言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按照展示收费的盈利模式,即广告主根据广告的展示时间、位置、次数以及物理大小等标准向广告服务提供商支付广告费用,这从广告诞生的第一天开始到现在,仍然是非常主流的广告行业盈利模式,包括户外广告、广播电视广告、报纸杂志广告、直投广告以及现在的大部分网络广告,都是采取展示收费的盈利模式。

  第二阶段,这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逻辑上更为合理的广告盈利模式,这就是现在正当其时的按照点击收费的盈利模式,即广告主根据网络广告被用户点击的次数按照多少钱每次的价格向网络广告服务提供商支付费用,这虽然一开始就以“帮广告主找回丢失的一半广告费用”的理念面对广告主进行大肆宣扬,但随着google、百度、雅虎以及诸多的点击付费网络广告联盟等广告服务提供商纷纷承认点击欺诈的普遍存在,广告主心中燃起的希望再一次被扑灭,这次不仅是自然的广告费用的流失了,更是一种情感的伤害,因为诸多的竞争对手和不良网络广告服务提供商充分利用点击付费模式的漏洞,广泛开展恶意点击或欺诈性点击,让广告主的费用没有产生任何的附加价值(连吆喝声都没有赚到)就直接进入到网络广告服务提供商的腰包。

  第三阶段,就是刚刚开始的来电广告盈利模式。来电广告,顾名思义,就是在广告服务中,当且仅当广告主接到求购方的来电时,广告才开始计费,由广告主按接通来电的时间单位向广告服务提供商支付广告费用的一种广告模式。其实质是广告服务和通信服务的高度融合,达到高度的沟通创造价值的理想状态。其操作方式是,当有合作或购买意向的客户通过网络广告页面提交本方号码(完全免费),或者直接用其电话手机拨打一个广告转接号码(免长途费和信息费,类似4006服务),就能连通广告主的电话或手机,进行直接的沟通洽谈。在这个模式下,广告主的网络广告的展示和点击查看时免费的,只有接通双方电话才开始收费,这就大大过滤了非客户的干扰,让每一分钱都用在了广告主想要的目标受众身上。这对于无法精确评估的展示型广告模式和按点击付费的广告模式而言,无疑是一个革命性的进步。

  在美国,美国AOL、Findwhat.com, Google等老牌互联网巨头,2005年纷纷试水来电付费广告业务,受到中小企业,尤其是从事批发、贸易等广告主的青睐。AOL提供的来电广告服务费用标准甚至高达7美元/分钟,虽然看起来价格昂贵,但仍然收到诸多的网络广告主的青睐:“因为这样子我可以知道是谁看了我的广告,有多少人看了我的广告,我的广告费没有被我不知道的人所浪费掉,我愿意支付这么高昂的接通费用,因为这是在和我的准客户通话。我清楚的知道我的广告费用是怎么花费的。”

  通过来电付费广告系统,广告主可以清楚的知道有多少准客户看到了自己的广告,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可以亲自参与一对一营销,从沟通中了解客户需求,倾听客户意见;可以自己掌控广告的费用花费时间和通话次数;可以随时查阅自己的消费帐单;可以不必守候在电脑旁就能够实现24小时的电子商务;可以通过锁定功能将恶意呼叫的IP拒之门外;可以清楚的衡量一个广告平台的优劣;等等。一切尽在广告主自己的掌控当中。这些便利和价值是其他所有广告模式所无法满足和提供的。这无疑给国内诸多的网络广告主和网络广告服务提供商提供了一种真正实现良性互动的更为优良的解决方案。

  以上三个阶段,从时间上来看,第一阶段的按照展示付费的模式存在的时间最为长久,并且因为户外广告、报纸杂志媒体、广播电视媒体以及部分主流的门户网站的强大生命力而将长期的存在外,第二阶段的按照点击付费的模式因为其存在的严重的漏洞将被第三阶段的按照来电付费的模式所取代,来电广告模式必将因为其对于广告主的极高的价值体现而获得最为恒久的生命力,并成为网络广告的主流模式。

   目前,在国内,已经有相关行业先行者逐步出现。广州某公司就已经逐步推出其第一款也是国内第一款产品:Adcall来电广告服务系统。这标志着又一轮互联网网络广告革命拉开了序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审核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林海谐缘论坛 ( 豫ICP备07015145号 ) |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 管理员:linker(QQ:80555546) 群:3067918

GMT+8, 2024-11-21 21:46 , Processed in 0.025659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