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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节假日加班费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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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5 00: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春节来临,加班对于很多人来说并不陌生,而如何向用人单位争取加班工资是很多劳动者并不清晰的问题。

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昨日发布节前提醒:用人单位凡在1月25日、1月26日、1月27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月28日至1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公式如下: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为此,我们请到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王震宇律师为您详解,他认为劳动者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加班费是另行支付的,并不包括用人单位正常需要支付的报酬。

2、关于公式当中“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的确定,劳动合同对此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该基数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包括岗位奖金、津贴等)的70%确定。

3、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发表于 2009-1-25 09:5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有才  
发表于 2009-1-26 08:5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我已经对这个社区失望了,觉得这个社区没有前途了,心里充满了悲哀。但是看了你的这个帖子,又让我对社区产生了希望。是你让我的心里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是你让我的心死灰复燃,是你拯救了我一颗拔凉拔凉的心  
发表于 2009-1-27 09: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用的,楼主,就算你怎么换马甲都是没有用的,你的亿万拥戴者早已经把你认出来了,你一定就是传说中的最强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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