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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区常用药将按出厂价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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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9 14: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后,北京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用药都将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的政策。这就意味着市民今后在社区医院看病,将可直接按出厂价购买300种左右常用药,药费支出有望大幅降低。这是记者在昨日召开的“北京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改革社区卫生服务的运营机制,突出公益性质是本市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出台的重要举措。今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实行收支两条线预算管理,即医疗、药品等所有收入,及时全部上缴区县财政专户;全部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工作人员待遇由财政予以保障。对现阶段暂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财政部门按照购买服务的原则予以补助。

  社区卫生服务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即按照政府与生产企业确定的出厂价格销售药品,不得再有任何中间环节的加价。还将加快建立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之间的双向转诊机制,逐步形成“大病进医院,小病康复在社区”的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按照相关规划,到2008年6月底前,全市要完成规划设置的36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00个左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和基本设备配套,基本形成覆盖100%城乡社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实现城镇、远郊平原和山区的居民分别出行15、20、30分钟内可及的社区卫生服务目标。

“要实施严格的药品销售从业准入制度”,昨天北京市12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听取了市药监局关于北京市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报告及市人大财经委的综合评议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在报告中提出上述建议。

  据悉,目前,我市约有3000家药品零售企业,3万名从业人员。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雇用学历较低、无药品专业背景的人员担任营业人员,这些人直接面对广大消费者,却无法对用药安全给予正确指导。

  市人大建议,药监部门应实行更为严格的资质认证和就业准入制度,尽早将考核认证工作覆盖全市,使从业人员都必须考试达标上岗。对不达标的企业和人员,限期整改,到期仍无法达到要求的,要坚决清除出药品行业,另外还严格持证上岗制度,每名从业人员都要佩带标示牌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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