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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药”流进兰州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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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9 13: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应冷藏储存的止血针剂被随意堆放在仓库一隅,任凭“秋老虎”的“煎熬”;本应储存在干燥环境中的“妇康宁”却被放在潮湿的地面上……在高额利润诱惑下,一些医药企业驻兰州办事处,未经药监部门审批,私设药品储存库房,干起违法经营的勾当,给患者的安全用药造成潜在隐患。近日,兰州市城关区药监局连续查处4个涉嫌无证经营药品和擅自设立药库的药厂驻兰办。然而,办案人员发现,这些储存不过关的药品大部分已流入兰州几所大型医院,患者用药安全正面临着严重威胁。

  不防潮不冷藏质量难保

  前天下午,《西部商报》记者联同执法人员来到辽宁诺康医药有限公司驻兰办药品仓库。在一栋家属楼的地下室,记者看到,在一间不足6平方米的库房中堆放着大量药品,均不符合储存要求。本应在2℃至8℃度条件下冷藏的生物制品“注射用血凝酶”,却被放在这间室温25℃的狭小仓库中,而且眼前堆积的药品同墙壁之间是零距离接触,甚至连药品的包装箱都湿漉漉的。这同《药品管理法》对药品储存的要求严重不符,药品质量根本无法保证。但对方却无所谓地一笑,称这是暂时存药的地方。

  潮湿库房中药箱散架

  另一路执法人员在一间潮湿的居民屋里发现同样堆放着大量药品,其中以妇康宁为主,药品放置在地面上,而室内的水泥地板非常潮湿,以至于执法人员在挪动药箱异地封存药品时,药品包装箱的底子都散了,箱内药品散落在地上。从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本该及时销毁的过期失效药品,也混同在这些待售药品中,经执法人员核验,其依旧没有设立库房审批手续,属于非法设库。在地处黄河北和金昌路的两个被举报的药品库房内,记者看到同样的储存环境。

  70%隐患药销往大医院

  根据药品法规定,外省驻兰办在兰州设立药品库房,必须要报甘肃省药监局审批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但是,这些库房不仅面积不够标准,而且高温潮湿的环境,同药品储存的最基本要求干燥、阴凉、通风背道而驰,药品质量根本无法保证。按相关规定,这类私设药房存储的药根本无权进入现货交易。但据药监执法人员调查显示,其药品至少有70%销往兰州各大医院。

  同时,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的资料证明,本来没有资格现货销售的药品,却被直接销往医院。而卖出的药品正是这些简陋的库房中存放的不合格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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