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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越云“通奸”遭天价索偿_丈夫求偿800万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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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8 17: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本月初被法院正式以“通奸罪”起诉后,近日事件又有了新的进展。据悉,其丈夫黄光全上周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要向潘越云求偿精神抚慰金800万台币(约合人民币160万元),这也成了近年来台湾通奸案件索赔金额的最高纪录。  





  

潘越云正面临离婚与通奸罪2起官司案。  

本报讯(记者 黄锐海)数月来,一直受婚变事件困扰的台湾歌手潘越云,自本月初被法院正式以“通奸罪”起诉后,近日事件又有了新的进展。据悉,其丈夫黄光全上周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要向潘越云求偿精神抚慰金800万台币(约合人民币160万元),这也成了近年来台湾通奸案件索赔金额的最高纪录。  


倘若定罪,将面临一年以下徒刑
  

潘越云结婚十年,今年3月遭媒体爆出她去年和男子黄启洲偷情,被丈夫黄光全捉奸在床还拍下照片的丑闻。直到本月初,潘越云与黄启洲被正式以“通奸罪”起诉。  

由于此案是简易处刑案件,承审此案的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可以不开庭就在一个月内迅速审结宣判。据悉,法院若以处刑案件定罪,潘越云将会面临一年以下徒刑。  


丈夫愿私下和解,提出高额赔偿
  

但因潘越云和丈夫都向法院表示此案仍有和解空间,法官因此将全案送交调解委员会,尽速安排双方洽谈和解。潘越云日前接受平面媒体联访时,百感交集表示:“我从不知道离婚会这么难!”  

她强调,结婚十年来一直都是她抚养两个人(指老公和小孩),早在2003年她就开始与老公谈离婚,提出离婚协议条件是“会对他完全负责任(指负担生活开销),也包括随时都可以看小孩”,但对方谈都不想谈,她说:“我当然知道他要什么,他不会开口,他很聪明的。”  


丈夫强调,索赔金额按规定评估
  

如今,黄光全已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赔偿,一开口就是800万元,也创了纪录。对此黄光全强调求偿金800万元,是依据潘越云留给他的债务、信用卡债等所评估出来的数字。  

此外,潘越云的经纪人张曼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尚不知被民事求偿一事,无法做回应。至于她所属唱片公司大国文化总监陈正刚则说“一切交由律师处理。”  


专家观点
  


通奸赔偿金,多判30万至50万台币
  

此新闻曝光后,台北“元贞联合法律事务所”专门负责家事案件的律师赖芳玉发表言论,表示一般通奸案的精神赔偿,金额多半在30万元至50万台币之间,曾有判赔100万台币的罕见案例,“但没见过判赔800万台币的”。至于法官将来判决的金额会有多少?赖芳玉表示,因为潘越云是知名歌手,潘夫从事艺术品买卖,法官会参酌双方社经地位、收入及受害程度作出判决。  

吴淡如、潘越云老公黄光全、谢震武录节目《今晚谁当家》。节目中试图致电潘越云,但电话是空号,黄光全说他对潘越云没有怨也没有恨,只希望事情能和善处理,并强调双方不可能复合,并落泪表示想念女儿,只盼争取女儿的抚养权。
发表于 2009-6-29 00: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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