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谐缘

 找回密码
 审核注册
搜索
查看: 1321|回复: 2

人文历史:明十三陵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2-27 23: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十三陵是中国明朝皇帝的墓葬群,坐落在北京东南郊昌平区境内的燕山山麓的天寿山。这里自永乐七年(1409)五月始作长陵,到明朝最后一帝崇祯葬入思陵止,其间230多年,先后建筑了十三座皇帝陵墓、七座妃子墓、一座太监墓。共埋葬了十三位皇帝、二十三位皇后、二位太子、三十余名妃嫔、一位太监。
  明十三陵坐落于天寿山麓。总面积一百二十余平方公里。间隔北京约五十公里。十三陵地处东、西、北三面环山的小盆地之中,陵区周围群山环抱,中部为平原,陵前有小河迂回弯曲,山明水秀,风光宜人。十三座皇陵均依山而筑,辨别建在东、西、北三面的山麓上,构成了体系完好、范围宏大、气势磅礴的陵寝建筑群。明代术士以为,这里是"风水"胜境,绝佳"吉壤"。因此被明朝选为营建皇陵的"万年寿域"。该陵园建于1409~1644年,距今已有300~500多年历史。陵区占地面积达40平方公里,是中国乃至世界现存范围最大、帝后陵寝最多的一处皇陵建筑群。明代时,于途中的沙河镇北,建有七孔石造"朝宗桥"。在镇东,则筑有壮丽的"巩华城"。该城原为嘉靖皇帝祭陵时中途歇息的行宫,现仅存遗址。
  明十三陵是明朝迁都北京后13位皇帝陵墓的皇家陵寝的总称,依次建有长陵(成祖)、献陵(仁宗)、景陵(宣宗)、裕陵(英宗)、茂陵(宪宗)、泰陵(孝宗)、康陵(武宗)、永陵(世宗)、昭陵(穆宗)、定陵(神宗)、庆陵(光宗)、德陵(熹宗)、思陵(思宗),故称十三陵。景区已关闭景点有长陵、定陵、昭陵、神路。
  明十三陵是中国历代帝王陵寝建筑中保管得比较好的一处。中华群众共和国成立后,政府为了保护这一文物遗迹,从约束初期就开端中止维修,并将十三陵作为全国重点文物加以保护。1957年,北京市政府发布十三陵为北京市第一批重点古建文物保护单位。1961年,十三陵被发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国务院发布八达岭-十三陵风光区为全国4个重点风光名胜保护区之一。1991年,十三陵被国度旅游局肯定为“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之一。1992年,十三陵被北京旅游世界之最评选委员会评为“是世界上保管完好埋皇帝最多的墓葬群。”
  明朝十六帝为何只有十三陵?
  十三陵是明朝十三个皇帝的陵墓。明朝历经十六帝,为什么叫十三陵呢?这要追述一下明朝的历史。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建都于南京,死后葬于南京钟山之阳称“明孝陵”。第二帝朱允文(建文帝)因其叔父朱棣以“靖难”(为皇帝消弭危难之意)为名发兵打到南京,建文帝不知所终。有人说出家当了和尚,总之是下跌不明(这在明朝历史上是一个悬案),所以没有陵墓。第七帝朱祁钰,因其兄英宗皇帝被瓦剌所俘,在太后和大臣的旨意下即了帝位。后英宗被放回,在亲信党羽的策划下,搞了一场“夺门之变”,英宗复辟,又坐了皇帝。朱祁钰被害死,英宗不招认他是皇帝,将其在天寿山区域内建筑的陵墓也给摧毁了。而以“王”的身份将他葬于北京西郊玉泉山。这样,明朝十六帝有两位葬在别处,一位下跌不明,其他十三位都葬在天寿山,所以称“明十三陵”。
  



  



  



  



  



  



  



  



  



  



  



  



  



  



  



  



  



  



  



  



  



  



  



  



  



  



  



  



  



  



  



  



  



  



  



  



  



  



  



  



  



  



  



  



  



  



  



  



  



  



  



  



  



  



  



  



  



  



  



  



  



  



  



  



  



  



  



  



  



  



  



  



  



  



  



  



  



  



  



  



  



  



  



  



  



  



  



  



  



  






伤并无忧,心却隐痛。当心其意,箭已过心。
发表于 2009-2-28 06: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baidu基本不能来人了
发表于 2009-3-13 16: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以伦比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审核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林海谐缘论坛 ( 豫ICP备07015145号 ) |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 管理员:linker(QQ:80555546) 群:3067918

GMT+8, 2024-11-21 20:32 , Processed in 0.027630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