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谐缘

 找回密码
 审核注册
搜索
查看: 1307|回复: 1

[国内新闻] 老画家请女儿当裸模续:专家称有悖伦理(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21 10: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管别人戴什么颜色的眼镜看我们,我们很坦荡。”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四川画家李壮平、李勤父女表示,他们不会在意别人的评价。

引起争议的是李壮平父女的油画作品《东方神女山鬼系列》,画里的裸体模特是李壮平的亲生女儿。对此,美术批评家林木教授认为,李家父女为人体模特这种艺术方式提供了一个新方向和思考,是非常可敬的。伦理专家、博士生导师、陕师大政治经济学院副院长袁祖社则表示,从伦理学角度看,李壮平的行为是不当的,引起的社会性伦理效应是相对负面的。

画家父女我们很坦然

“我当人体模特,只能是在父亲的油画里,其他比如摄影等方式,我接受不了。”李勤告诉记者,她第一次看到裸体模特,都觉得特紧张。也有许多同学觉得她身材很好,建议她也当模特,“我哪有那勇气呀!我觉得那太没安全感了。但对于做父亲的模特,就算全裸,我丝毫没有犹豫。父亲一直是个正直的人,让我有安全感。我也是从事油画创作的,为艺术,尤其是为父亲的艺术献身是一件很纯洁的事。”

在李壮平眼里,女儿李勤美丽、善良、纯洁。每一个认识李勤的人,都不会有邪念,只想着呵护她,尤其是作为父亲的他。他的作品以屈原笔下的“山鬼”和郭沫若的“巫山神女”为题材,在发现女儿和东方神女形象很贴近时,在征得爱人和女儿的同意之后,和女儿一起进行了创作。“让女儿当自己的裸体模特,从没有在伦理上进行考虑。”李壮平表示,进行创作时,他和女儿从来就没觉得尴尬,一切就像小时候他给女儿洗澡一样。李壮平的爱人表示,父女俩在创作时,她经常在一旁欣赏。她其实还挺羡慕女儿的,可以用这么美的方式把自己的青春留下来。她也年轻、漂亮过,却没有这样的机会,很遗憾。

美术批评家网友的指责不公平

许多网友认为,亲生女儿做裸体模特,听起来怪怪的,但实际上李壮平、李勤父女俩的画很美,也不会让人觉得色情、淫秽。网友大王认为,李壮平画女儿时,因为爱怜,会有意无意地在细节上做一些处理,比如对李勤身体上的一些毛发的处理(一般画家是会以此类细节“诱”人),也无不雅的姿势。他无论是从艺术创作还是造势上,都堪称成功。

也有网友认为,不管怎样,一想到女儿在父亲面前脱光,心里就觉得不舒服。还有网友甚至认为,如果不是因为画里的裸体模特是画家的女儿,《东方神女山鬼系列》不会这么快就火起来。

著名美术批评家、四川大学教授林木在评价这件事时,用了“非常可敬”四个字。认为李家父女冲破了伦理、道德的重重藩篱,为艺术的发展作出了奉献。

林木表示,在艺术界,使用裸体模特不稀罕,但用自己的亲人,比如妻子当裸体模特就不多,让女儿当裸体模特更是第一次,“还有一些人,老怂恿别人脱衣服,让自己来画,特别不真诚。”在林木看来,比起那些人,李壮平父女很真诚,他们为人体模特这种艺术方式提供了一个新方向和思考。

“让别人的女儿当裸体模特可以,让自己女儿当裸体模特就不行啦?”面对一些网友认为“李壮平父女有违道德、伦常,这组画让人觉得心里不舒服”的指责,林木认为很不公平。

社会学家传统观念又作祟了

著名社会学家李银河表示,这其实没什么。为什么会有人觉得不舒服,那是因为传统观念又作祟了。许多人一看到父亲、女儿、裸体等,立即就联想到了“乱仑”,可实际上除了一组漂亮的画,什么都没发生。女儿愿意给父亲当裸体模特就行了,何必想太多。

李银河认为,乱仑是整个人类社会的禁忌,不能乱仑也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这思想本身没错,但不能动不动就认为别人会乱仑,何况是一个根本就没存在的现实。这和许多人一看到裸体模特,就想到性是一个道理。人体模特是一个正儿八经的职业,它是一种艺术表现形式,那模特和画家是不是父女关系又有什么要紧。

伦理专家父亲的行为是不当的

袁祖社认为,这件事是有两面性的,不能仅仅从伦理角度来看。从艺术角度来看,不存在伦理问题。因为李壮平是画家,女儿仅是一个审美对象。而且李勤也认为,自己在父亲心目中很圣洁。说明父女俩的认识是一致的,不认为这个行为是有伤风化、不道德的,“但从伦理学角度来看,是应不应该、正不正当的问题。在我看来,李壮平的行为是不当的。”

袁祖社表示,李壮平和李勤是父女关系,不仅仅是画家与模特的关系,也不涉及人体模特的功利性问题,此时就涉及到伦理纲常的问题,而这也是一些人不能接受的地方。李家父女的行为已经突破了伦理纲常。如果李家父女创作好之后,仅仅是放在自己家里私人欣赏,那么此时属于私人伦理,无所谓合不合理。当这些作品是参加展览的,从私人范围延伸到了社会范围,引起了社会的伦理评价,也就产生了社会性伦理效应,“成年女儿在父亲面前裸体,这不符合大部分人的伦理纲常认知,结果就带来了负面影响。这就是我说的李壮平的行为不正当的地方。”
发表于 2009-1-21 09: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审核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林海谐缘论坛 ( 豫ICP备07015145号 ) |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 管理员:linker(QQ:80555546) 群:3067918

GMT+8, 2024-11-21 21:06 , Processed in 0.024995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